“法官,房子已经租出去了,租期20年,租金一次性收齐了,我没法腾房!”面对法院的腾空公告,被执行人胡某手握租赁合同,振振有词。
他怎么也没想到,这份租约非但没有帮他保住房子,反而让他从一起民事纠纷的债务人,站上了刑事审判的被告人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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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建德的胡某,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某银行诉至法院。
案件判决生效后,胡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其名下的一处房产,并责令其限期腾空。
可胡某在指定期限内毫无腾空之意,反而摆出一副“事出有因”的无奈姿态。
他表示,案涉房屋早已出租给案外人,租期长达20年,且租金已一次性付清,自己暂时无法配合执行。
租赁关系是否真实,是判断能否顺利拍卖房产的关键。
执行员并未轻信胡某的一面之词,而是立即展开深入调查。
通过调取胡某及所谓“承租人”的银行流水,很快揭开了胡某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伪装。
原来,“承租人”支付的所谓“租金”,实为胡某本人的自有资金,这笔钱经过多次周转,最终又回流至胡某的账户。
所谓的“20年租约”,不过是胡某为了阻碍法院处置房产自导自演的一出戏。
随着调查的深入,越来越多的“漏洞”浮出水面。
执行员还发现,在本案立案执行后,胡某的银行账户曾有多笔大额资金流入,但这些资金均未用于履行本案欠款,而是被挪作他用或转移。
“伪造长期租赁合同制造执行障碍,且在有资金流入的情况下拒不履行,需承担法律责任。”经初步研判,建德法院依法对胡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,并明确告知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
随后,胡某被依法司法拘留。
期间,公安机关前往拘留所就其拒执行为提审胡某。
面对刑事追责的强大威慑,胡某如梦初醒,立即联系家属筹款,当场履行了11万余元的还款义务,并主动腾空案涉房屋,交由法院进行拍卖。
目前,该房屋已拍卖成交,胡某家属也将剩余款项全部补齐。
但“还钱”绝不意味着“没事了”,胡某伪造租赁合同、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的犯罪行为并不会一笔勾销。
最终,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依法判处胡某拘役六个月,缓刑八个月。
为赖掉几十万元的债务,胡某最终付出了更大代价,背上了刑事犯罪记录,留下了终身污点。
来源:都市快报橙柿互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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